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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与贸易学院 第一届“金团团杯”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

作者: 时间:2024-01-20 点击数: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支持大学生创新创业的指导意见》要求,把创新创业教育贯穿人才培养全过程,增强大学生的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促进大学生全面发展,同时选拔优秀创新创业竞赛项目,金融与贸易学院决定举办第一届“金团团杯”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

一、大赛目的

全面挖掘和培育优秀项目代表学院在第十四届“挑战杯”中国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和学校“双一流”建设成果评价指标体系中其他创新创业类竞赛,助力学校“双一流”建设,实现高质量发展。

二、参赛人员

2024年6月1日以前正式注册的全日制本科生、硕士研究生(不含在职研究生)。本校硕博连读生(直博生)若在2024年6月1日前未通过博士资格考试的,按硕士生学历申报作品。没有实行资格考试制度的学校,前两年按硕士学历申报作品;本硕博连读生,按照四年、两年分别对应本、硕申报,后续则不可申报(博士研究生仅可作为不担任项目负责人的项目团队成员参赛且人数不超过团队成员数量的30%)。其中,2024届毕业生可参加此次大赛。同时鼓励组建跨学科、跨专业、跨学校的参赛团队。

三、参赛作品

(一)参赛类别

聚焦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设置五个组别。

1.科技创新和未来产业:突出科技创新,在人工智能、网络信息、生命科学、新材料、新能源等领域,结合实践观察设计项目。

2.乡村振兴和农业农村现代化:围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在农林牧渔、电子商务、乡村旅游、城乡融合等领域,结合实践观察设计项目。

3.城市治理和社会服务:围绕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在政务服务、消费生活、医疗服务、教育培训、交通物流、金融服务等领域,结合实践观察设计项目。

4.生态环保和可持续发展:围绕可持续发展战略,在环境治理、可持续资源开发、生态环保、清洁能源应用等领域,结合实践观察设计项目。

5.文化创意和区域合作:突出共融、共享,紧密围绕“一带一路”和京津冀地区、长三角地区、成渝地区及粤港澳大湾区等经济合作建设,在工业设计、动漫广告、体育竞技和国际文化传播、对外交流培训、对外经贸等领域,结合实践观察设计项目。

(二)参赛项目

参赛项目要够紧密结合经济社会各领域现实需求,充分展现在学科交叉融合的建设成果,项目类别如下:

1.学术成果项目(A类),参赛项目包括自然科学学术论文类、哲学社会科学社会调查报告和学术论文类、科技发明制作类;

2.创新创业项目(B类),参赛项目以实践基础为前提且具有较好的独特创意和成型的产品原型或服务模式,同时具有应用推广并效果良好;

3.校企合作项目(C类),参赛项目能够解决企业发展中所面临的技术问题,为企业带来经济效益、社会效益,教师与学生共同参与,体现产教融合、产学研协同创新模式;

4.红色筑梦项目(D类),参赛项目在公益服务领域具有较好的创意、产品或服务模式的长期实践,或者以商业手段解决农业农村和城乡社区发展的痛点问题、助力乡村振兴。

(三)赛制及要求

1.大赛采用初赛、院级复赛、院级决赛三级赛制。

2.参赛学生最多可参加2项作品。

四、评审要点

主体突出实践导向,在考察项目商业价值的基础上,更加注重考察学生了解社会现状、关注社会民生、解决社会问题的意识、能力和水平。具体包括项目的社会价值、实践过程、创新意义、发展前景和团队协作等方面。

五、赛程安排

1.宣传动员(2024年1月21日—1月30日)

学院将开展“挑战杯”竞赛经验分享会、培训会等形式多样的赛前动员活动,激励教师学者、学生组建队伍参加竞赛,鼓励跨学科、跨学院组队参赛。

2.组队、撰写作品申报书(2024年1月21日—2月25日)

各参赛队伍根据比赛的相关要求,确认项目的选题、指导教师以及参赛队伍成员,根据要求仔细填写相关材料,并联系指导教师进行项目打磨。

3.上交申报材料及学院初审阶段(2024年2月25日—3月10日)

各参赛队伍将作品及申报材料在规定时间内上交,上交时间地点待定。上交完成后本学院将组织开展院赛,要求每个参赛项目报名学生人数不超过5人(指导教师不超过2人,如有跨学院组队的团队,参赛作品应交至项目负责人所在学院开展院赛。

4.学院评审阶段(2024年3月11日—3月17日)

学院邀请具有权威性的专家组成评审组,对参赛作品按照分类进行立项评审,然后根据综合评分进行作品筛选,根据评审结果确定入围校赛决赛作品并公示。

5.决赛阶段(2024年3月下旬)

决赛形式:现场答辩评审。答辩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专家组进行现场答辩评审,确定获奖名单和入围校赛名单并公示。

6.各项工作具体开展时间和提交相关材料形式另行通知。

 

                                     金融与贸易学院

2024年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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